电商巨头“搬家”到荔湾区,有望获得奖励100万元。昨日,记者从荔湾区政府网获悉,近日,荔湾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荔湾区科技信息局牵头起草的《荔湾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补贴办法》,这是广州市首部针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区(县)级行政性办法。
办法规定,年销售额15亿元以上或者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,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荔湾区的,一次性给予企业落户补贴1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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